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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对外开放与投资促进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6-09 | 30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这是党中央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形势下,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坚定不移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随着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文〕、新外资法等一系列开放新政密集落地,我国投资促进工作迎来新契机、新利好,并将取得新突破。为帮助各地理解和把握新一轮对外开放发展的新内涵和新要求,学习交流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创新思路和推动策略,不断提升投资促进能力,促进外资增长,国商机构将于2018年10月9-12日在重庆市举办新一轮对外开放与投资促进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欢迎各地级政府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新形势下的对外开放与外资政策创新 

1.“十三五”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新特点 

2. 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与战略举措 

3.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涵、目标及任务 

4. 国际投资规则重构与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5. 外资政策创新及扩大开放举措的解读 

(二)推进服务业开放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1.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改革的目标及实施步骤 

2. 创新体制机制,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 

3. 配套支撑体系优化与业态创新、供给创新 

4. 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难点及监管模式 

5.服务业开放改革的措施、成效及下一步重点 

(三)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实践探索与启示 

1.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四项核心制度 

2.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国家需求与国际借鉴 

3.建设自贸区(港)的保障举措与事中事后监管创新 

4.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与服务业利用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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