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1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提出了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具体措施。2月6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提出了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软硬件环境,加强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建设,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市场导向、利益共享的原则,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合作共建开发区。国办发5号文和7号文的出台将对各地招商引资和开发区合作共建工作带来深远影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产业转移及承接的理念与招商实务,交流开发园区合作共建的模式和经验,更新理念,提升各地招商人员运用产业政策的能力和招商水平,推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我院将于2017年4月10-1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承接产业转移与重点产业招商实务暨开发区合作共建交流会。欢迎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与产业转移合作
1.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政策形势
2.国际产业转移发展与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
3.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经验与中国产业转移路径
4. 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背景下的产业布局方向
5. 开发区产业转移合作、产业转型的定位和创新
(二)承接产业转移的理论与实践
1. 承接产业转移的原则、重点任务和策略
2. 我国产业集群分布及国内布局需求
3. 东部产业转移的现状、趋势及成功案例分析
4. 中西部、东北地区产业功能定位与区域规划布局
5、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的招商重点
(三)开发区市场化运营与重点产业招商实务
1. 国内外产业转移环境与产业转移的新机遇
2. 特色新兴产业发展与重点产业政策分析
3. 招商网络与客商数据库建立及高效团队建设
4. 承接产业转移的载体建设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
5.漕河泾开发区市场化运营与发展实践的启示
(四)开发园区合作共建的模式与经验
1. 产业转移背景下的产业园区合作
2. 产业园区对接合作的新机制与共建模式
3. 案例分析各地合作园区建设现状
4. 园区合作共建面临的问题、对策及政策建议
5. 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主要成效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