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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经贸合作与自贸试验区创新及实践案例交流会

来源: | 作者:gs | 发布时间: 2021-07-09 | 13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时间:2021年7月20-23日 培训地点:青岛市


各有关单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为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带来希望,也给中国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发展提供重大机遇。以RCEP为代表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同国内21个自贸试验区将与“一带一路”倡议形成呼应,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开放新格局,为新一轮对外开放和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为抢抓RCEP新机遇、共享RCEP发展红利,加快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全面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在青岛市举办RCEP经贸合作与自贸试验区创新及实践案例交流会。交流会采用线上与线下同步授课的模式,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国商机构)具体承办并开具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RCEP总体解读与发展机遇

1. RCEP货物贸易规则及市场准入

2. RCEP服务贸易与投资及规则

3.RCEP对我国重点行业的影响与分析

4.RCEP十五国国别分析与投资机遇

(二)原产地规则及享惠通关实务

1.原产地规则要求与关税减让的关系

2.RCEP原产地规则实体性规定解读

3.RCEP原产地规则享惠通关实务 

4.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及运用案例解析

(三)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建设与制度创新

1.自贸试验区成效、问题与深化改革前瞻

2.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的要点

3.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典型案例

4.“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方向

(四)RCEP框架下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1.当前世界经贸格局及国际经贸规则变化 

2.RCEP框架下我国协议开放实践与机遇

3. RCEP框架下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与差异化探索

4.自贸试验区如何全面融入和衔接RCEP 

(五)企业运用实践与最佳案例

1.如何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

2.RCEP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合规

3.自贸试验区企业最佳实践案例解析

4.企业如何利用自贸试验区及RCEP开拓国际市场

(六)实地调研与现场教学

二、邀请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港口、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银行、信保等金融机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出口商协会、外经贸企业等;各区域经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线下培训时间:2021年7月20-23日(20日全天报到)

线下培训地点:青岛市

线上培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7月21-22日同步进行。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线下培训费38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考察、会务等),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务组统一协助安排。线上培训费9800元/单位。(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21H45)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62596559 

手 机:1326166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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