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特别提出,尽快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力争将全国试点总量扩大至30个左右;充分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奖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现有渠道,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等; 同时, 深入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不断优化退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推动更多符合标准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为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外贸创新发展的政策形势,探讨交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开放路径及先进经验,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 (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举办外贸综合服务、 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解析交流会。 交流会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国商机构)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
1.全球经济与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及趋势
2.外贸新业态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3.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政策与地方实践
(二)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1.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政策与趋势
2.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的免征不退和核定征收
3.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的案例及启示
(三)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实务操作
1.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动态建设和优惠政策
2.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退税融资等服务模式解析
3.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风险防控与业务拓展
(四)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模式与趋势
1.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和“1039模式”
2.市场采购贸易的业务原理、结构及流程
3.市场采购贸易平台的金融服务及退税融资模式
(五)跨境电商新政及综合生态服务体系构建
1.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与服务体系创新
2.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的优化整合与提升
3.案例分析跨境电商生态链、支撑体系及运营模式
(六)跨境电商物流发展与海外仓建设升级
1.跨境电商物流海外仓发展现状及趋势
2.跨境电商主要物流模式与跨境通关
3.案例分析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及海外仓提升策略
(七)实地调研与现场教学
二、邀请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各开发园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园区、软件园、物流园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单位人员; 有关商协会及研究机构人员; 有关外经贸企业、外综服企业、相关金融机构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线下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5-28日(25日全天报到)线下培训地点:杭州市线上培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5月26-27日同步进行。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线下培训费38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考察、会务等),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务组协助统一安排。线上培训费2600元/人。(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21H2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62596559
手 机:1326166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