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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与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交流会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中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试验田,也是盘活改革开放全局的棋眼。上海等11个自贸区结合各自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今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就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加快推广落地工作做出部署,这对推动新一轮改革开放政策落地生根,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促进自贸区红利更大外溢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如何积极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加强改革系统集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如何充分吸收现有自贸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借鉴中创新、复制中提升,构建新体制、新模式,增强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形成改革开放新动力是当前的重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通知精神,深入研讨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下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挑战、机遇与新发展战略,学习交流第四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务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国商机构决定举办“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与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与自贸区制度创新 

1.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形势与政策

2.深化自贸区改革开放的方案评析 

3.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的要点 

4.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及拓展升级的启示 

5.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实践与改革方向 

(二)中国自贸港区战略的探索与实践 

1.从上海到海南:自贸区发展回顾与前瞻 

2.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的意义与政策设计 

3.自贸港区的国际借鉴与中国特色模式 

4.自由贸易港的主要形态及要素 

5. 各地自贸港建设方案的特点与探索路径 

(三)服务业扩大开放与创新利用外资新模式 

1.新一轮对外开放与服务业开放领域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改革创新 

3.自贸试验区给服务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4.服务业扩大开放的举措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5.创新利用外资新模式与服务业利用外资 

(四)贸易便利化措施与口岸通关改革 

1.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与关检全面融合 

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业态创新 

3.贸易便利化措施与“单一窗口”建设 

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 

5.自贸港区新型贸易业态与综保区功能拓展 

(五)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与综合执法的探索 

1.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原则及监管体制 

2.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战略布局与风险管理 

3.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及监管方式与方法 

4.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功能定位与构架、模块 

5.自贸区综合执法的探索与创新实践 

(六)自贸区可复制推广经验交流 

1.各自贸试验区创新实践与面临的问题 

2.新时期自贸区创新发展及经验推广 

3.国际贸易大通道及开放口岸建设的重庆模式 

4.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舟山探索 

5.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厦门样本 

6.创新利用外资新模式的大连实践 

二、参加人员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单位负责领导;相关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三、时间地点 

2018年7月24-27日(24日全天报到) 青岛市 

四、费用及报名方式 

会务费3800元(费用包括教学、教材、场地、考察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向参会人员发送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62596559

手机:15311455742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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