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3月10日-13日,由商务部研究院主办,国商机构承办的“外商投资管理业务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高级研修班”在成都顺利召开。

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10月8日,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3号令)。外商投资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的模式,外资工作的重心将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对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释放我国经济发展潜力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研修班邀请到了以刘作章副司长为首的权威专家团队,针对当前形势下利用外资若干重要问题与负面清单法制保障展开深入讨论,极具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为各地商务工作者开展下一步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路。

经过2天紧张有序的学习和交流,一百余位代表走出课堂,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实地参观了成都高新区,针对高新区的规划、产业布局以及孵化平台、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做了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