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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政策创新与健康发展暨电子商务法宣贯培训会

来源: | 作者:gs | 发布时间: 2021-07-09 | 11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 12-15日 培训地点:杭州市

各有关单位: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律。该法历经“五年四审三公开”,对促进发展、鼓励创新作了一系列的制度性规定,有利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国商机构决定举办电子商务政策创新与健康发展暨电子商务法宣贯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一)电子商务法核心要义解读 

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与范围 

2.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 

3.电子商务立法调整对象 

4.互联网治理与强化规范平台及经营者责任 

5.电子商务促进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电商立法与我国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1.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特点与外贸优化升级的形势 

2.电商立法与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3.跨境电商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4.促进跨境电商的政策措施 

5.跨境电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电子商务市场准入及退出 

1.电子商务主体与类型划分 

2.电子商务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 

3.市场退出的原因和程序 

4.电子商务主体的信息公示 

5.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模式创新 

(四)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 

1.电商立法与市场公平竞争 

2.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 

3.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4.电子商务的争议与纠纷解决机制 

5.电子商务的促进与秩序规范 

(五)电子商务政策创新与规范发展 

1.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趋势 

2.电子商务本土实践与国外经验 

3.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体系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5.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与营造政策法规环境  

二、参加人员 

各地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商务厅局、口岸办、邮政管理局、供销社、海关、检验检疫局等);各地开发园区、物流园区、外贸转型示范基地、空港经济区、临港经济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园区)、保税区、进出口加工区等相关领导;各地贸促会、电子商务协会、进出口协会、律师协会、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律所等相关人员;各地供销集团、邮政公司、各电商企业相关负责人,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参加。 

三、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 12-15日(12日全天报到) 杭州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会务费3800元(费用包括授课、教材、场地、会务等,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18H76),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10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日程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62596559 

手 机:1531145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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