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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政策及实务线上系列培训

来源: | 作者:gs | 发布时间: 2022-03-23 | 12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时间:2022年3月31-6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意味着全球约1/3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对于成员国共同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为帮助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抢抓用好RCEP政策机遇,在RCEP框架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举办RCEP政策及实务线上系列培训。系列培训聚焦RCEP政策与实务操作,共设置六期十二个专题课程,拟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及一线领导在线解读政策、剖析难点、分享经验,提供极具价值的实战案例及操作方法。专题培训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国商机构)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RCEP生效实施后的机遇与应对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解读

(三)RCEP原产地规则及享惠通关实务

(四)RCEP国别市场分析与开拓实务

(五)RCEP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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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间

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网上教学及交流。共安排六期系列专题,每期专题培训一天。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期: 2022年3月31日;第二期: 2022年4月14日

第三期: 2022年4月28日;第四期: 2022年5月12日

第五期: 2022年5月26日;第六期: 2022年6月16日

三、参会对象

各地商务厅(局)、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发区、高新区、外贸基地等相关工作人员;各地银行、信保、海关、口岸、外汇、税收、律所、货代、船代、报关报检等相关人员;各地贸促会、有关商协会及科研院校等有关人员;外贸企业管理人员等。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培训费19800元/单位(不限人数,3个月内可回放重复吸收,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22H17)。请有关单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会务组,会务组详告具体培训流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帅

电 话:010-62596939

手 机:13811410161

【3月31日授课精彩瞬间】

开班式

商务部亚洲司原司长吕克俭授课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李文峰副会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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