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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试验区(港) 高质量发展交流会

来源: | 作者:gs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7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11-13日 培训地点:杭州市

各有关单位: 

       中国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改革,努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为我国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形势,学习借鉴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及业务创新实践,推动自贸试验区(港)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举办中国自贸试验区(港)高质量发展交流会。交流会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国商机构)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双循环”背景下自贸试验区(港)高质量发展 

1.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机遇与挑战  

2.自贸试验区差异化探索及改革试点格局 

3.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与最佳实践案例 

4.新形势下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二)自贸试验区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1.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评价经验及中国借鉴 

2.上海自贸实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回顾 

3.自贸实验区行政复议、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4.自贸试验区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路径 

(三)负面清单与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创新 

1.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几个关系的厘清 

3.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4.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及监管方式与方法 

(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及经验借鉴 

1.金融改革开放给银行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2.现有外汇金融政策的调整政策解读 

3.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成果、案例及成效 

4.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及双向跨境投资关键 

(五)自贸区政策走向、创新及企业自贸区运营实践 

1.自贸实验区关、税、汇、检、物、融等政策走向 

2.跨境电商通关、税务、物流、终端配送与结算 

3.离岸业务与进出口企业涉外税收筹划 

4.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及全供应链贸易融资 

5.企业自贸试验区运营实践案例与风险应对 

二、参加人员 

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港口、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各金融机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出口商协会、外经贸企业等;各区域经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各地可组织本地相关单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培训时间:2020年11月11-13日(11日全天报到)线上培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11月12-13日同步进行。线下培训地点:杭州市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线下培训费38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会务等),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务组统一协助安排。线上培训费9800元/单位。(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20H39)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培训流程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62596559

手 机:1326166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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