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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与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交流会

来源: | 作者:gs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7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培训时间:2021年4月20-23日

培训地点:厦门市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政策形势,用好用足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红利,学习借鉴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及业务创新实践,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举办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与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交流会。交流会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国商机构)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一)新形势下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优化与制度创新 

1.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评价经验及中国借鉴 

2.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建设回顾及案例 

3.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建设路径与高质量发展对策 

(二)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与政策集成创新 

1.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的实践探索与未来趋势 

2.自贸试验区关、税、汇、检、物、融等政策走向 

3.各地自贸试验区政策创新亮点要点分析 

(三)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1.RCEP框架下服务贸易自由化 

2.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政策、规则及协调机制创新 

3.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及各地试点经验 

(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1.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机遇与挑战  

2.综合保税区新业态新模式及保税物流发展经验 

3.国内特殊区域成功案例及经验启示 

(五)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及贸易便利化推进 

1.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与差异化发展 

2.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体系与贸易监管模式创新 

3.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实践经验与借鉴 

(六)企业自贸试验区运营实践及最佳案例 

1.自贸试验区新型贸易业态与企业发展新机遇 

2.海关监管政策与企业通关模式 

3.企业自贸试验区运营最佳案例解析 

(七)对话与交流 

1.自贸试验区特色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 

2.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 

3.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自贸区改革集成创新 

(八)实地考察与现场交流 

二、邀请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金融机构、区域经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进出口商协会、外经(贸)企业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线下培训时间:2021年4月20-23日(20日全天报到) 

线下培训地点:厦门市 

线上培训通过网络直播方式4月21-22日同步进行。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线下培训费3800元/人(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考察、会务等),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务组协助统一安排。

线上培训费9800元/单位。(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21H17)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62596559

手 机:1326166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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